医学科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向新的领域拓展,死亡病例讨论,将有助于我们研究未曾经历体验过的医疗实践过程,为临床医师掌握医学新进展、验证常规诊疗措施的效果、研究人类生命健康的新课题提供有价值的实践资料。为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技术水平制定死亡病例讨论制度:
一、 “死亡病例讨论”规定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,由科主任或医务部组织讨论。
二、 死亡病例讨论,科室所有医师及护士长必须参加。
三、 由各科主任负责,设立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》。每次死亡病例讨论内容,经主管主任医师整理后,由经治组住院医师记载在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》中。记录本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保存。
四、 诊断明确的常见病死亡病例讨论,由科主任主持,回顾治疗经过中对疾病的诊断、鉴别诊断、治疗及治疗效果是否正确,有无新技术实施,总结该病例住院日是否可以进一步缩短,住院医疗费用是否能够进一步降低等。
五、 诊断明确的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讨论,由科主任组织讨论,必要时由医务部参与,请院内其它科室专业主任医师参加。
六、诊断不明确的疑难死亡病例讨论,由医务部组织院内外专家参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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